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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盗窃案)_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盗窃案)_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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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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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甲盗窃案)_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甲盗窃案)_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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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盗窃案)_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盗窃案)_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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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盗窃案)_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盗窃案)_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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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乙盗窃案)_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乙盗窃案)_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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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丁盗窃案)_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某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龙某某等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不起诉人杨某丁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且认罪认罚,具有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丁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天柱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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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丙盗窃案)_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某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龙某某等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不起诉人杨某丙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且认罪认罚,具有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丙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天柱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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