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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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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兰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兰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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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谢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谢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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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肖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肖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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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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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贾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贾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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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但张某某系初犯,刑事立案后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是坦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从轻处罚;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法从宽处理。张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条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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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事故对方损失并取得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条之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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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舒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舒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但舒某某系初犯,刑事立案后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是坦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从轻处罚;舒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法从宽处理。舒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条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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