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亿滋公司已与易泓达公司、平凡伟业公司、昊信公司签订《地域经销商协议书》及《地域经销商市场合作协议》,约定将部分业务外包给该三家公司,杨某占亦认可三家公司所覆盖的门店原由其负责,在此情况下,亿滋公司主张杨某占原工作岗位已被撤销,构成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有事实依据,本院予以采信。杨某占认可2017年7月底或8月初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进行过协商,亿滋公司向杨某占提供了相同待遇的其他岗位,但杨某占拒绝接受,在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亿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双方当事人均确认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只是对解除日期意见不一。本院认为,亿滋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亿滋公司已与易泓达公司、平凡伟业公司、昊信公司签订《地域经销商协议书》及《地域经销商市场合作协议》,约定将部分业务外包给该三家公司,杨某占亦认可三家公司所覆盖的门店原由其负责,在此情况下,亿滋公司主张杨某占原工作岗位已被撤销,构成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有事实依据,本院予以采信。杨某占认可2017年7月底或8月初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进行过协商,亿滋公司向杨某占提供了相同待遇的其他岗位,但杨某占拒绝接受,在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亿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双方当事人均确认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只是对解除日期意见不一。本院认为,亿滋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亿滋公司已与易泓达公司、平凡伟业公司、昊信公司签订《地域经销商协议书》及《地域经销商市场合作协议》,约定将部分业务外包给该三家公司,杨某占亦认可三家公司所覆盖的门店原由其负责,在此情况下,亿滋公司主张杨某占原工作岗位已被撤销,构成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有事实依据,本院予以采信。杨某占认可2017年7月底或8月初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进行过协商,亿滋公司向杨某占提供了相同待遇的其他岗位,但杨某占拒绝接受,在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亿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双方当事人均确认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只是对解除日期意见不一。本院认为,亿滋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亿滋公司已与易泓达公司、平凡伟业公司、昊信公司签订《地域经销商协议书》及《地域经销商市场合作协议》,约定将部分业务外包给该三家公司,杨某占亦认可三家公司所覆盖的门店原由其负责,在此情况下,亿滋公司主张杨某占原工作岗位已被撤销,构成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有事实依据,本院予以采信。杨某占认可2017年7月底或8月初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进行过协商,亿滋公司向杨某占提供了相同待遇的其他岗位,但杨某占拒绝接受,在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亿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双方当事人均确认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只是对解除日期意见不一。本院认为,亿滋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