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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盗窃)(公开版)_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盗窃)(公开版)_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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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崔某某)(公开版)_山西省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崔某某)(公开版)_山西省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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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程某)(公开版)_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程某)(公开版)_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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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盗窃案)_山西省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盗窃案)_山西省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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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盗窃案)(公开版)_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并获得了被害人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壶关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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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杜某某)(公开版)_山西省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D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的行为,其到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得到被害人谅解且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D某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D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壶关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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