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挪用公款案)(郭志强)(公开版)_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并于案发前将所挪用公款全部归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郭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8年2月1日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挪用公款案)_陵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宋某某的行为虽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宋某某不起诉。 无随案移送和需要处理的涉案财物。 被不起诉人宋某某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院 2020年9月15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