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妨害公务案)_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妨害公务案)_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妨害公务案)_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系初犯、偶犯,能够认罪悔罪,对受伤民警诚恳道歉并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