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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诈骗案)_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诈骗案)_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柏某甲诈骗案)_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黄某某诈骗案不起诉决定书_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诈骗案)_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张某某诈骗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