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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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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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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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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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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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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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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薛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薛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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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娄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8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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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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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孙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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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8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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