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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黄某某)(公开版)_永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己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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