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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姜某某)(公开版)_开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姜某某)(公开版)_开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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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_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_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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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职务侵占案)_遵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系自首,认罪认罚,退赃并得到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案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遵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遵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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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白某某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白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白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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