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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李某韬)(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李某韬)(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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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徐某某)(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被不起诉人徐某某无犯罪前科、系偶犯、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具结悔过,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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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陈某某)(公开版)_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陈某清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被不起诉人陈某清犯罪后自动投案,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清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商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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