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恰当,应予维持。上诉人袁某某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李 力审判员 何 艳审判员 张卫平 书记员:杨超群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李某能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案发后积极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取得受害方谅解,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已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方谅解,认罪态度好的意见,有证据证明,予以采纳;其他意见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武新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事实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武新亚交通肇事后积极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其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武新亚当庭自愿认罪,且已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民事部分的赔偿,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武新亚及其辩护人辩称被害人横穿马路,道路责任认定书不应认定被告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辩解意见,因道路责任认定书向被告人武新亚送达后,其提出了复议申请,经过复议后,仍然维持原道路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又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该道路责任认定书应当作为认定被告人武新亚犯交通肇事罪的证据。以上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辩护人的其他辩护意见,合理部分,本院予以采纳。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意见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惠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事实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何惠华在案发后,积极报警并拨打120施救,且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何惠华家属已就民事部分同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依法对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对被告人何惠华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的规定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辛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认为被告人辛某愿意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好、平时表现良好、无前科的辩护观点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采纳,其它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辛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犯罪以后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亲属,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秀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车辆发生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秀昌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被告人就民事部分积极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夏磊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夏磊磊当庭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夏磊磊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本院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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