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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某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7-2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恰当,应予维持。上诉人袁某某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李 力审判员 何 艳审判员 张卫平 书记员:杨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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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辛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辛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认为被告人辛某愿意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好、平时表现良好、无前科的辩护观点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采纳,其它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辛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犯罪以后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亲属,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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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秀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车辆发生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秀昌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被告人就民事部分积极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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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夏磊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夏磊磊当庭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夏磊磊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本院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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