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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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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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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苏州市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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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苏州市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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