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版)_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谢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万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版)_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新干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邓某某)(公开版)_泰和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肖某某)(公开版)_吉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采取补救复绿措施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