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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29 尘埃 评论 0

黄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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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文某某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一人死亡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邵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故对其可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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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陈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减轻处罚。检察院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民事部分已赔偿,并征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均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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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施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受刑罚处罚。其交通肇事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施某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施某不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的辩护理由,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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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曾某在事发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找人冒充肇事司机,应当认定为肇事后逃逸。但其在事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且其真诚悔罪并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曾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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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吕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吕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案发后吕某某拨打“110”报警电话,并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亲属进行了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恶劣,对黄州区矫正办建议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吕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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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后,委托同学拔打“120”电话,并跟随被害人到医院,在接受询问时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后,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对黄州区社区矫正办及其辩护人提出请求法庭给予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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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忽视安全,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吴某在得知他人报警的情形下仍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认案件事实,属自首,依法可减轻或者从轻处罚。被告人还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刑事和解,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予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认罪悔罪,无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三款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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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认案件事实,属自首,依法可减轻或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本次犯罪属初犯、偶犯,且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又认罪、悔罪,一向表现较好,可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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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交通肇事罪刑事陈某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前方路况观察不够,夜间行车未保持安全的行车速度,从而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甲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拨打120施救、拨打110报警,在事故现场等待处理,其行为应视为自首,对其可减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征得了被害方的谅解,缓解了社会矛盾,亦可对其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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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在事故发生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减轻处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及犯罪过程,犯罪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认罪、悔罪,结合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程度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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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证驾驶车辆未保持安全车速,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事故发生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甲不构成肇事逃逸的辩护意见,与本院认定的证据及查明的事实不符,故本院不予采信。鉴于被告人李某甲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12日起至2019年4月1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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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某某交通肇事罪刑事申某某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申某某持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确保安全,发生致被害人孙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且被告人申某某在事故发生后具有弃车逃逸情节,应加重处罚。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申某某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其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申某某的亲属案发后与被害人的亲属对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履行,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本院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申某某肇事逃逸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可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申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七个月,缓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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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附带民事诉讼、陈某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牌号的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本院在审理中,被告人的亲属已将依法核定赔偿款送存本院。但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能坦白认罪,并积极赔偿,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在本案中因被害人负有次要责任,依法可减轻对被告人处罚和赔偿责任的分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三十六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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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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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宦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被告人宦某交通肇事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属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宦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经审前社会调查,可对被告人宦某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一)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宦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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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在道路交通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致人重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刘某甲没有逃逸,只对造成损害事实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意见。与法无据,不予采纳。被告人刘某甲案发后主动投案,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庭审时认罪、悔罪,案发后已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案件具体情况,被告人刘某甲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于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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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其肇事后逃逸,并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蔚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杨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及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史某法定继承人的经济损失,其并取得了谅解,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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