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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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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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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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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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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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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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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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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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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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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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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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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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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袁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袁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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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袁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袁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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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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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戴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戴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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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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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谢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谢某甲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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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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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彭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鉴于本案系过失犯罪,彭某甲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且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了刑事和解,取得了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彭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的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双峰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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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彭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并赔偿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彭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的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双峰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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