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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冉某某故意伤害案)_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冉某某故意伤害案)_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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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任某某故意伤害案)_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任某某故意伤害案)_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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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任某某故意伤害案)_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任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任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不起诉人任某甲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任某甲案发时系年满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任某甲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本案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系亲兄弟,且造成本案的原因也系小纠纷,并无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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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史某某相关医疗费等费用,获得被害人谅解;且该案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系邻里纠纷所引发,应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其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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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故意伤害案)_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田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本案中,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田某某已年满七十周岁,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案发后,被不起诉人田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田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田某某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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