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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杨某某)(公开版)_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_新野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刘某)(公开版)_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_方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方城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殷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缺少层级和具体发展人员的证据,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上述情况仍未查清,不符合起诉条件。经本院检委会委员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殷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