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莫某某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莫某某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温某某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温某某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甲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甲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曾某某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曾某某不起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南宁市青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6年7月1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职务侵占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但是,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双方当事人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不起诉曹某某。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9年7月3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