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季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季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贯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贯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严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严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鲍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鲍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苑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苑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范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范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武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武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醉酒程度较低,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犯罪情节轻微,且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1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醉酒程度较低,系非以在道路上行驶为目的,因挪车短距离临时驾驶,证照齐全且在检验有效期内,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曹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3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汤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汤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汤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2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贺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贺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醉酒程度较低,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贺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7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方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醉酒程度较低,证照齐全且在检验有效期内,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方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30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3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孙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4月21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的法定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7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姜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姜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醉酒程度较低,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犯罪情节轻微,有坦白、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姜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5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顾某甲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顾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顾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5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茅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茅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茅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5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乔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乔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醉酒程度较低,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乔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1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危险驾驶案)_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危险驾驶案)_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卫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卫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的法定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卫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7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3日 (院印)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