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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黎某甲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黎某甲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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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王某甲、王某乙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王某甲、王某乙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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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苏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苏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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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刘某某故意伤害案)_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刘某某故意伤害案)_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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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当事人和解、认罪认罚、初犯的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化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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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邱某甲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邱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被害人谅解、初犯、偶犯、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邱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化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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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庞某甲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庞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被害人谅解、初犯、偶犯、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庞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化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6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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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涉嫌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的情节,且其是初犯、偶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化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3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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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黄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黄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但鉴于黄某某认罪认罚, 和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其是初犯、偶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化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化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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