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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白某某诈骗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白某某诈骗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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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诈骗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诈骗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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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诈骗案)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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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诈骗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诈骗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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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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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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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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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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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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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林梅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林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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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诈骗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其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积极退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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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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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范某毕诈骗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范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被不起诉人范某某归案后能坦白自己的罪行,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范某某不起诉。 本案无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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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谢某等人诈骗、非法经营案)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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