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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安某甲危险驾驶案)_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安某甲危险驾驶案)_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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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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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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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罗某某不起诉。 查封的涉案款物,由查扣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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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罗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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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庆勇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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