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晁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晁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申某某危险驾驶案)(申煜楷)(公开版)_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申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无违法犯罪前科,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申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1日 (院印)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