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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鲍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克什克腾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鲍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克什克腾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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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克什克腾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克什克腾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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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贾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贾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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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芦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芦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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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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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照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正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照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正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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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白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白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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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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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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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冷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冷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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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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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乌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乌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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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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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乙信用卡诈骗案)_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乙信用卡诈骗案)_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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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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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哈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哈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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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云某某)(公开版)_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云某某)(公开版)_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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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吴某某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已经全部偿还实际透支的本金,其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法定不起诉)。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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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信用卡诈骗案)_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信用卡诈骗案)_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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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赃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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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斯某某信用卡诈骗)_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斯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悔罪认罪,将犯罪所得全部返还给受害人,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不大,因此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斯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9年 11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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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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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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