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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寻衅滋事案)(公开版)_固始县人民检察院

2025-04-18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寻衅滋事案)(公开版)_固始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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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曹某甲寻衅滋事案)(公开版)_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曹某甲寻衅滋事案)(公开版)_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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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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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寻衅滋事案)(徐华友)(公开版)_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寻衅滋事案)(徐华友)(公开版)_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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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兰某某寻衅滋事案)_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兰某某寻衅滋事案)_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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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公开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公开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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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李某某)(公开版)_河南省息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李某某)(公开版)_河南省息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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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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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田某某)(公开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田某某)(公开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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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龙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龙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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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谢某某)(公开版)_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谢某某)(公开版)_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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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田某某)(公开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田某某)(公开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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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双方已调解,被害人表示谅解,彭某某投案自首后自愿认罪认罚,故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彭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安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0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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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柯某某寻衅滋事案)_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柯某某是否涉嫌寻衅滋事罪,要看柯某某是否明知要打架而主动参与,是否用车辆挡路,是否组织了其他人参与(其车上是否有人持凶器冲下来),是否参与打架。关于其是否主观明知、是否故意用车辆堵路还是碰巧撞上、是否组织其他人参与、是否在现场打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阳新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柯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黄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阳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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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管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_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管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双方已调解,被害人表示谅解,管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故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管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安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0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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