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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版)_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秦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柯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柯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8年8月9日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易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