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王某某)(公开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王某某)(公开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周某某)(公开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周某某)(公开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宋某某)(公开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二)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被不起诉人宋某某系初犯,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并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6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武某甲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武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鉴于被不起诉人武某甲无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且其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武考贞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6月12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鉴于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无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且其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2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