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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张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属自首,量刑时从轻处罚;其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量刑时均酌情从轻处罚,且属于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结合黑龙江省五常市社区考察可以适用缓刑的意见,决定对被告人张某某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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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重伤之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为维护交通道路管理秩序,打击犯罪,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3月12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判++长+++潘++波审++判++员+++林世萍 代理审判员 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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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董某某、李某某、刘某、刘某甲提出被害人刘某某没有责任,应全部赔偿的意见,因刘某某与被害人李某乙在本案中系同一方,经鉴定李某乙在此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原审依据相关的证据及鉴定,予以赔偿,并无不当。上诉人及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不予采纳。关于上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公司提出原审计算赔偿数额有误的意见。经查,原审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在其理应赔偿的范围内,给予被害人相应的赔偿,计算的数额准确。上诉人的上诉主张不成立,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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