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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交通肇事案)_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交通肇事案)_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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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永胜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永胜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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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永胜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永胜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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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甲交通肇事案)_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甲交通肇事案)_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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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蔡某甲交通肇事案)_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蔡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蔡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受害人蔡某乙系蔡某甲的近亲属,且本案属于单方事故,为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蔡某甲酌定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丽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永胜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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