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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蒲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乐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蒲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乐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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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乐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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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蒋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乐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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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肖某某侮辱尸体案)_四川省乐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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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乐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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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乐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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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乐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乐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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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伍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乐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伍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不起诉人伍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不起诉人伍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伍某某系初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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