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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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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副本_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副本_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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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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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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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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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条之规定,决定对许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井研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4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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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条之规定,决定对许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井研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4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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