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夏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夏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闫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闫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康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康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崔某)(公开版)_化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崔某)(公开版)_化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崔某)(公开版)_化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崔某)(公开版)_化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常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常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兴和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兴和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兴和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兴和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锡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锡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但其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锡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9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锡某某危险驾驶案)_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锡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但其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锡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卓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9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