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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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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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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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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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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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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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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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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3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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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韩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韩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4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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