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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强迫交易案)_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强迫交易案)_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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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强迫交易案)_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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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强迫交易案)_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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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樊某某强迫交易案)(公开版)_洪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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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施某某强迫交易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施某某强迫交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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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董某某强迫交易案)_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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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樊某某强迫交易案)(公开版)_洪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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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强迫交易案)_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安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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