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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公开版)_永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案)(公开版)_宜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虚开发票案)_贞某某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王某某)(公开版)_永修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江苏省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9日 (院印)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