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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田某甲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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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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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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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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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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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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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白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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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汝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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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东阿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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