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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故意伤害案)_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故意伤害案)_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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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廖某某故意伤害案)_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廖某某故意伤害案)_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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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故意伤害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故意伤害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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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故意伤害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故意伤害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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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故意伤害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故意伤害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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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葛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葛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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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应某某故意伤害案)_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应某某故意伤害案)_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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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故意伤害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故意伤害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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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故意伤害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故意伤害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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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乙故意伤害案)_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王某乙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因系老年人犯罪、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达成调解等情节,决定对王某乙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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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故意伤害案)_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因具有自首、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取得谅解等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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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故意伤害案)_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0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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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故意伤害案)_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1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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