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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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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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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卜某某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卜某某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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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唐某甲故意伤害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甲故意伤害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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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乙故意伤害案)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乙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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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乙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乙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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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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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甲故意伤害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甲故意伤害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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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故意伤害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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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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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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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曹某甲故意伤害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曹某甲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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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有初犯、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获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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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故意伤害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并获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5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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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故意伤害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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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许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赔偿、谅解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许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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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故意伤害案)_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犯罪情节轻微且有坦白、认罪认罚,获得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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