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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荣某危险驾驶)_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荣某危险驾驶)_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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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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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郑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郑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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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就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积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情节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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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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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_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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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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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_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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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一贯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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