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_东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行为,鉴于被不起诉人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自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主观恶性较小、涉案价值较少,酌情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具体情节,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_东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行为,鉴于被不起诉人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自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主观恶性较小、涉案价值较少,酌情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具体情节,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_东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行为,鉴于被不起诉人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自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主观恶性较小、涉案价值较少,酌情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具体情节,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