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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某某与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新宏基公司设立的第一项目部,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故第一项目部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被告新宏基公司承担。被告新宏基公司未取得柴河林业局平安三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原告荆某某出售房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出卖人第一项目部与买受人荆某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故原告荆某某应将柴河林业局平安三区希-27门市房返还给被告新宏基公司,被告新宏基公司应当返还原告荆某某购房款(供热费折抵)510000元。被告新宏基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原告荆海南出售房屋,其行为违法,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赔偿原告荆某某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原告荆某某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赔偿损失,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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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某某与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新宏基公司设立的第一项目部,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故第一项目部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被告新宏基公司承担。被告新宏基公司未取得柴河林业局平安三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原告荆某某出售房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出卖人第一项目部与买受人荆某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故原告荆某某应将柴河林业局平安三区希-27门市房返还给被告新宏基公司,被告新宏基公司应当返还原告荆某某购房款(供热费折抵)510000元。被告新宏基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原告荆海南出售房屋,其行为违法,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赔偿原告荆某某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原告荆某某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赔偿损失,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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