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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辛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辛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案发后辛某积极救助被害人,且明知他人报警未离开,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应认定自首,可从轻处罚;辛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赔偿款全部履行,且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辛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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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罚。公诉机关指控周×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应予支持。庭审中,周×的辩护人以周×具有自首情节,此次犯罪系初犯,无前科劣迹为由,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周×所在的社区同意对其适用社区矫正,可以适用非监禁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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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罚。公诉机关指控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应予支持。案发后,张某某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候交警人员,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张某某系初犯,有悔罪表现,能够积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考虑被告人所在社区同意进行社区矫正,可适用非监禁刑。综合上述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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