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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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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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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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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郝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郝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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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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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石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石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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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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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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