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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赵某某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的相关意见,予以采纳,但辩护人提出要求对赵某某适用缓刑的意见,因赵某某未有适用缓刑的条件,故辩护人要求适用缓刑的意见,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刑期从,即自2012年11月6日起至2014年1月5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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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吴某某作为上诉人某公司的劳务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某公司的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来看,上诉人某公司与原审被告人吴某某签署了劳务工上岗合同书,聘用原审被告人吴某某为劳务工,合同规定了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原审被告人吴某某事发当天为上诉人某公司执行运送水泥的任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后果。原审法院据此认为上诉人某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原审法院综合考虑本案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任道华、刘凤英、任杰的实际情况,结合审判实践,依法或酌情确认本案各项赔偿数额,所作出的判决,尚无明显不当。上诉人某公司关于被害人应负交通事故次要责任的辩解,无相应的证据证实。本案被害人系城镇户籍,上诉人某公司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应按农村标准计算的辩解,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审判实践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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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房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房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要求对被告人房某从轻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为严肃国家法制,维护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房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11月6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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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齐某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其能认罪、悔罪,且与单位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的可对被告人齐某从宽处理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告人齐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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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刁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刁某某具有视为自动投案情形,且如实供述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刁某某能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刁某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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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被告人付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付某自愿认罪,案发后与死者家属达成损害赔偿调解并已履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相关从轻处罚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付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依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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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章驾驶,发生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某构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6年1月25日起至2016年11月24日止。)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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