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并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26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魏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系从犯,又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非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魏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4日 (院印)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伙同他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鉴于被不起诉人张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对公安机关扣押的手机一部解除扣押并退还被不起诉人张某某。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具有从犯、坦白情节,应从轻处罚,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9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系从犯,又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4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具有从犯、坦白情节,应从轻处罚,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3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具有从犯、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9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王某甲认罪认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从宽处理情节;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其系初犯、偶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1部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雷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能主动停止继续犯罪,又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罚并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雷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5月22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系从犯,又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非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本页无正文) 2020年12月4日 (院印)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王某甲认罪认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从宽处理情节;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其系初犯、偶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_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0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孙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孙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1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系从犯,又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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