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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陶某甲虚开发票案)_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悔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二0二0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