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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等四人诈骗一案_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0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麒检刑诉〔2019〕228号

被告人字*,男性,1991年****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35231991********,彝族,初中文化党员,农民,户籍所在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家住茂兰镇**村委会。未受过刑事处罚。因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12月31日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2月3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麒麟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麒麟区看守所。

被告人韩*,男性,199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35231995********,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家住茂兰镇**村委会。未受过刑事处罚。因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12月31日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2月3日经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麒麟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麒麟区看守所。

被告人李*甲,男性,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35231993********,布朗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家住茂兰镇**村委会。未受过刑事处罚。因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12月31日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2月3日经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麒麟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麒麟区看守所。

被告人李*乙,男性,199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35231991*********,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家住茂兰镇**村委会。未受过刑事处罚。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月12日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2月3日经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麒麟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麒麟区看守所。

本案由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字*、韩*、李*甲、李*乙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4月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4月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4月28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字*、韩*等人以筹集赌资为目的,先后2次与他人预谋,虚构用车事由、隐瞒租车真实目的,将租车行车辆骗租出来后抵押至境外,并将抵押所得主要用于赌博挥霍。具体事实如下:

1.被告人韩*、字*等人为筹集赌资,经预谋后于2018年12月1日从昆明市****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骗租到一辆白色丰田普拉多越野车(号牌为云A*****),后将该车抵押至缅甸老街,抵押所得被字*、韩*等人用于赌博挥霍掉。该车后由被害人卢*以20万元的价格赎回。该车的认定价格为人民币26.39万元。

2.被告人字*等人以筹集赌资为主要目的,经与李*甲、李*乙预谋,由李*乙提供租车所需费用,于2018年12月16日由字*、李*甲、申**(在逃)从曲靖市麒麟区**租赁行骗租到一辆白色丰田普拉多越野车(号牌为云D*****)。字*等人驾车到临沧市云县茂兰镇后,被告人韩*在明知字*等人真实目的的情况下联系了杨*(在逃),在杨*的介绍下将该车抵押至缅甸老街,抵押所得的12.5万元,除其中的3.5万元用于归还李*乙的借款外,其他大部分被字*、韩*、李*甲等人用于赌博挥霍掉。该车后由被害人姜**等人以15.16万元的价格赎回。该车的认定价格为人民币33.18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户口证明、到案经过、辨认笔录、接受证据清单等;2.证人证言:证人杨*的证言;3.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卢*、姜**的陈述;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字*、韩*、李*甲、李*乙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曲发改价认[2018]20号;6.现场勘验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字*、韩*、李*甲、李*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四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字*、韩*在共同实施的第一桩犯罪事实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系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被告人字*、韩*、李*甲、李*乙在共同实施的第二桩犯罪事实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系共同犯罪;字*在第二桩犯罪事实中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认定为主犯;韩*、李*甲、李*乙在第二桩犯罪事实中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认定为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胡道严

2019年5月16日

附:

    1.四被告人现羁押于麒麟区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3.量刑建议书、换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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