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陈某甲、陈某乙开设赌场案)_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0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坡检一部刑诉〔2020〕Z85号

被告人陈某甲,女,1961年**月**日出生于湛江市坡头区,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041961********,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湛江市坡头区**镇**村**号。无前科。2019年10月30日因本案被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3日被逮捕,2019年12月6日被监视居住。

被告人陈某乙,女,1987年**月**日出生于湛江市坡头区,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041987********,汉族,中专文化,农民,住湛江市坡头区**镇**村**号。无前科。2019年10月30日因本案被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3日被逮捕,2019年12月6日被监视居住。

本案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6月2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案于2020年7月3日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29日期间,被告人陈某甲开设赌场,通过接受他人“七星彩”“十二生肖”私彩投注进行赌博,并将接受他人的私彩投注上报给上线庄家,从中抽头渔利。

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29日期间,被告人陈某甲伙同被告人陈某乙在湛江市坡头区**镇**路**奶茶店内开设赌场,接受陈某丁、陈某戊等人的“七星彩”“十二生肖”私彩投注进行赌博,并将接受他人的私彩投注上报给上线庄家,从中抽头渔利。2019年10月29日被告人陈某甲和陈某乙在上述奶茶店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查获、扣押接受私彩投注的手机三部,账本两本。赌资累计人民币33986元人民币。

    2019年10月30日,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被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刑事拘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的供述和辩解;

2证人陈某丁、陈某戊的证言;

3照片辨认及辨认笔录;

4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

5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的到案经过及归案情况说明;

6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的户籍证明及前科证明;

7.认罪认罚具结书;

    8.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刑事拘留证、逮捕证、监视居住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接受他人私彩投注,抽头渔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对被告人陈某甲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对被告人陈某乙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蔡斌

检察官助理:林日英

2020年717

附:

1.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现被监视居住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