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某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徐检刑诉〔2020〕151号
被告人黄某某,女,199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251992********,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湛江市徐某某,住广东省湛江市徐某某**镇**村委会**村**号,因涉嫌赌博罪,于2018年10月15日被徐某某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徐某某公安局(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10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0月1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9月4 日19时许,被告人黄某某在徐某某和安镇公港村委会赤坎村其家宅处向彩民出售私彩票时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黄某某自2018年4月份至2018年9月4 日,通过现场打票和微信转账或发红包的方式向符某某、符某甲、碧某某、球某某等二十多人出售私彩,渔利共计2162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打印机;2.书证:到案经过、违法犯罪经历查询等;3.证人证言;4.被告人黄某某的供述与辩解;6.辨认笔录、照片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黄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徐某某人民法院
检察员:陈华巍
2020年4月10日
附:
1.被告人黄某某现被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5册。
5.《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制度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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